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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相关部门、学校领导对我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进行检查指导
    编辑:吴绮琳   时间:2023-04-04   浏览: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市《东莞市领导干部联系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任务清单(市级)》的工作要求,我校在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相关监督部门的指导下,着力推进《东莞市领导干部联系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任务清单(市级)》具体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主体责任”。市相关部门、校领导深入我校食堂前厅后厨进行检查指导。

    2023年2月19日下午,学校副校长李文芳在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魏东初的陪同下,根据《广东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隐患排查清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指引(式样)》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对我校食堂、北街商业铺具体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2023年2月21日上午,松山湖市场监管部门对我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并对食品安全“两个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落实提出工作指导。

    2023年3月21日下午,松山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崔玉钟来我校食堂进行工作检查,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进行指导。

    2023年2月22日上午10:00,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金生一行来我校,按照《东莞市领导干部联系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任务清单(市级)》检查我校食堂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现场督导。

    在市相关部门、校领导的指导下,我校食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通知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我校食堂将持续加强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流程管理,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撰稿:熊贻承;初审:吴绮琳;复审:陈干文;终审:袁荫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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