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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校内闲置资产调剂工作的通知
    编辑:吴绮琳   时间:2024-03-12   浏览: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减少资产闲置浪费,充分挖掘和利用闲置资产的价值,力求物尽其用,盘活存量,发挥资源的最大价值。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 坚持厉行节约的意见》的要求,现对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设备及家具资产,在全校范围内调配使用,互通有无,避免闲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为盘活存量资产,减少闲置浪费,学校资产管理坚持“先调剂,再购置、报废”原则,各单位应主动参与资产调剂,凡能通过校内调剂满足需求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不允许报废。闲置和机构人员调整、人员变动涉及的资产,均应及时办理调剂手续。

    二、闲置调出与需求申领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资产自主调剂机制,强化资产使用的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资产,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已开通了“资产闲置”调剂模块,用于发布各部门资产调剂信息,办理调剂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1.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闲置资产进行盘点,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闲置资产-闲置资产申请)将闲置资产发起调剂,并将资产调剂公告(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总务后勤部进行信息发布。

    2. 各需求单位可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闲置资产-闲置资产公告)查看有无符合需求的资产。若有,可自行联系调出单位现场查看实物,确认申领的,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办理闲置资产领用申请手续。

    有关闲置资产调剂具体工作,可以咨询总务后勤部相关管理人员。

    人:何桂娟  王海珍   联系电话:22861011


    附件1:资产管理系统资产闲置模块操作手册.doc

    附件2:资产调剂公告.doc


                                        总务后勤部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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