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未分房条件,“未分房”是指以下等情形:
1、教职工夫妻双方未购买过房改房;
2、教职工夫妻双方未按低于或等于房改成本价购买过解困房、优惠房、集资房等;
3、教职工夫妻双方未以低于5元/㎡(面积30㎡以上)或4元/㎡(面积30㎡以下)的价格租住过公房。
二、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表1 东莞市住房津贴申请表(草稿版)》(用于学校预审,见附件1),携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登记卡》(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名册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到总务后勤部(松山湖校区行政楼1B208吴云或莞城校区4栋601吴桂珍),换取《表2 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也可在总务后勤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2)。为避免填写错误,申请人填表前请先阅读“《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申请表(未分房)》填表说明”(见附件3)。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表1》进行预审,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体指引(因人而异)。申请人根据指引准备好以下材料:
1.《表2 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房改情况调查表(一)》(本人,2000年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见附件4。填表前,务必先阅读“《房改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了解相关要求)。
3.《房改情况调查表(二)》(配偶,2000年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见附件4。填表前,务必先阅读“《房改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了解相关要求)。如配偶是军官,则填写《房改情况调查表(三)》。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登记卡》(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5.《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名册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6.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
7.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8.现租住校公房的提供住公房租金近三个月收据(由总务后勤部委托财务部统一出具)
9.结婚证(已婚者)复印件一份。
10.承诺书(见附件6,2000年后首次参加工作的需提供)
11.情况说明
12.东莞市房改房证明(夫妻双方都提供,路径: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房产查询--》房改房证明--》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统一提交到松山湖校区行政楼1B208总务后勤部吴云老师处。
注:相关申请表、调查表、说明、申请办理流程等均可在“总务后勤部(资产版块)网站--业务指南--房产管理”网上查询、了解和下载。
三、其他部门咨询方式
1.咨询住房改革补贴发放情况:学校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料,伍老师22861628。
2.政策咨询
(1)东莞市房管局,李晓华:26987672。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79号(住建局七楼)
(2)东莞市财政局工资统发科,22831116。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市府大厦11楼
附件:(下载请下拉倒页面最下面)
1.《表1 东莞市住房津贴申请表(草稿版)》
2.《表2 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表》(双面打印)
3.《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申请表(未分房)》填表说明
4.《房改情况调查表(一、二、三)》
5.《房改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6. 承诺书
7.情况说明
(联系人:吴云,联系电话:22861066)
总务后勤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