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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效通知】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办理流程2023.6.19
    来源:总务后勤部    作者:吴云    编辑:林锦照   时间:2022-06-02   浏览: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未分房条件,“未分房”是指以下等情形:

    1、教职工夫妻双方未购买过房改房;
          2、教职工夫妻双方未按低于或等于房改成本价购买过解困房、优惠房、集资房等;
          3、教职工夫妻双方未以低于5元/㎡(面积30㎡以上)或4元/㎡(面积30㎡以下)的价格租住过公房。

     二、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表1 东莞市住房津贴申请表(草稿版)》(用于学校预审,见附件1),携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登记卡》(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名册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到总务后勤部松山湖校区行政楼1B208吴云或莞城校区4栋601吴桂珍换取2 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表》一式两申请人也可在总务后勤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2为避免填写错误,申请人填表前请先阅读《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申请表(未分房)》填表说明见附件3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表1》进行预审,并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体指引(因人而异)。申请人根据指引准备好以下材料:

    1.2 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房改情况调查表(一)本人,2000年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见附件4。填表前,务必先阅读“《房改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了解相关要求

    3.房改情况调查表(二)配偶,2000年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见附件4。填表前,务必先阅读“《房改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了解相关要求如配偶是军官,则填写房改情况调查表(》。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登记卡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5.《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名册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供,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6.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

    7.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8.现租住校公房的提供住公房租金近三个月收据由总务后勤部委托财务部统一出具)

    9.结婚证已婚者)复印件一份。

    10.承诺书(见附件6,2000年后首次参加工作的需提供

    11.情况说明

    12.东莞市房改房证明(夫妻双方都提供,路径: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i莞家)--》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小程序版--》房产查询--》房改房证明--》下载打印)

    以上材料统一提交到松山湖校区行政楼1B208总务后勤部吴云老师处。

     注:相关申请表、调查表、说明、申请办理流程等均可在“总务后勤部(资产版块)网站--业务指南--房产管理”网上查询、了解和下载。

     三、其他部门咨询方式

     1.咨询住房改革补贴发放情况:学校力资源劳动工资料,伍老师22861628。

     2.政策咨询

    1)东莞市房管局,李晓华:26987672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79号(住建局七楼)

    2)东莞市财政局工资统发科22831116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市府大厦11楼

     

     

       附件:(下载请下拉倒页面最下面)

       1.《表1 东莞市住房津贴申请表(草稿版)

       2.《表2 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未分房)申请表》(双面打印)

       3.《东莞市住房改革补贴申请表(未分房)》填表说明

       4.《房改情况调查表(一、二、三)》

       5.《房改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6. 承诺书

       7.情况说明


     

     (联系人:吴云,联系电话:22861066)

     

    总务后勤部

    2023年6月19日


     

     

     

     

     

     

     

    电  话:0769-22861387     zwhq@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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