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各相关教职工:
为逐步解决新进教职工过渡性住房需求,学校近期将清理腾空一批各类周转房源,接受校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对象
符合《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0〕98号)(附件1)申请租住条件、2017年6月1日(含)后新引进且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教职工。
二、申请程序
(一)集中申请
1.申请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18日。
2.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租赁申请表》(附件2),提交到所在单位办公室。
3.各单位提交《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租赁申请单位汇总表》(附件3)及本单位教职工所提交的《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租赁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到行政楼1B208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杨瑾老师处,莞城校区报送到4号楼601室吴桂珍老师处。附件3电子版统一发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杨瑾老师OA邮箱。
(二)分散申请
1.申请时间:2021年5月18日后。
2.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进教职工自行提交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盖章的《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租赁申请表》(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规划与房产管理科,办理轮候手续。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可供选房房源主要为松山湖教师公寓、松山湖单身公寓、莞城教工宿舍、莞城教师二村、莞城荣华大厦,具体申请租住标准按《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0〕98号)(附件1)中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2、有关学校住房、东莞市住房津贴申请等相关业务信息、通知公告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主页--业务指南--学校住房/住房津贴栏目中查看。
联系人:杨 瑾,22861089(松山湖校区,行政楼B208)
吴桂珍,22639421(莞城校区,4号楼601)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0〕98号)
2:《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租赁申请表》
3:《东莞理工学院住房租赁申请单位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