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后勤管理办公室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关于完成过渡期教职工个人绩效评价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人资〔2022〕34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通知》指引,在学校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教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教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
三、分配方法
根据莞工〔2019〕38 号《东莞理工学院管理岗位职级改革实施暂行办法》、莞工〔2017〕147 号《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办2021年在岗的在编和全日制聘用教职工共34人,2021年全年由学校核拨我办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532009元。另学校中层干部其管理岗位部分的奖励性绩效由学校直接核算。
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综合表现挂钩,202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2021年度考核情况、综合表现情况发放。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系数为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系数为0.8;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系数为0。综合表现评价系数依据年度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设x为级差系数等于1时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经核算x=6454.175元;
个人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x*级差系数*实发月份数*年度考核系数*综合表现评价系数;
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各教职工个人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和。
四、分配结果
2021年度我办在岗的在编和全日制聘用教职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故所有人年度考核系数均为1;2021学年度所有人综合表现系数为1;翟耀明为城市学院返回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学校计算并发放;杨秋洁为扶贫半年及以上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学校计算并发放;游伟过渡期内绩效在人资处核算;王森良2020/9/1-2022/8/31抽调至常平学院,过渡期内2019/91-2020/8/31期间在后勤核算;许淑红过渡期内有7个月产假,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由学校计算并发放。
过渡期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人力资源处核校后分配发放。分配结果与实际发放金额有差距的,需进行多退少补调整,其中补足部分将一次性完成;扣减部分可视情况一次性或分批次扣减完毕,具体补(扣)方案由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后勤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关于完成过渡期教职工个人绩效评价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