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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教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我市高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1-09-07   浏览: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9月7日,省高教厅王玉华副巡视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处叶高龙副处长率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我市高校学生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市局梁少华副局长及一分局、南城监督站相关同志、两所高校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先后来到广东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食堂,深入厨房、加工操作专间、食品仓库,实地察看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使用环节和了解食品价格、学生用餐等情况。听取相关主管人员的情况介绍,对两家食堂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食品原料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未实施“五专”管理等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食堂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注意保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整洁,杜绝交叉感染,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二是要求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专门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紧抓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资质培训;三是要求建立落实索票索证及进货验收制度,切实做好台账记录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申报工作,确保购货源头的合法性;四是要求加强食堂内部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操作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学伊始,我局就和市教育局联合转发省食品药监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粤食药监〔2011〕178号),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针对我市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我市供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堂、外购订餐学校以及农村学校食堂,对学校食堂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索票索证和食品添加剂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将持续到9月底。


          南城街道办、松山湖管委会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陪同参与了此次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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